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11-20浏览次数:589

为满足学生选课需要,现就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落实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门)认真执行。

  一、课程目录

  已通过合格验收的通识选修课程方可开课,连续三学期未满足开课条件课程已删除。应开课课程目录详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课程目录中所有课程均应开设,各课程负责人应参与课程教学环节,非课程组成员不得参加教学工作;

  2.具有丰富在线教学资源的合格网络课程可申请在线教学,但须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教学且在平台留有完整的考勤、互动、作业记录;

  3.人文与社会科学类课程主要在中心校区开课,其他类型课程两个校区都开课;

  4.每门课程计划学时一般为32学时(2学分);

  5.选课人数低于25人的课程不开课。

  三、时间安排

  1.上课周次:第1周—第16周;

  2.上课时间:每周日第一至四大节,每周二第五大节(城南校区开课),每周三第五大节(中心校区开课)。

   四、其他

  1.开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认真进行教学设计,精心组织教学,严格考勤;

  2.教务处将对教师教学内容、教学质量、教学纪律等进行管理和督促;

  3.各学院(部门)于11月20日(12周周五)前将通识选修课开课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和电子稿交给李长青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