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教育特色课程建设培育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618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文件要求,推进劳动教育,学校出台《徐州工程学院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徐工院教发〔202019号),已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在开设劳动教育理论课的基础上各专业结合专业实际开展1学分的劳动综合实践,包括日常生活劳动习惯、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锻炼。为推进劳动教育实践课程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在丰富多样的劳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同时培育建设有特色有亮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社会实践类),打造不同层次的特色劳动教育课程群。学校决定开展劳动教育特色课程培育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结合专业特点,形成专业特色。结合专业实际,体现劳动实践与学生参与,有助于学生提高动手动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培育学生创造性思维方面的智慧劳动等实践类课程。

2.继承优良传统,彰显时代特征。在充分发挥传统劳动、传统工艺项目育人功能的同时,紧跟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准确把握新时代劳动工具、劳动技术、劳动形态的新变化,创新劳动教育内容、途径、方式,增强劳动教育的时代性。

3.对接一流课程,培育特色亮点。按照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社会实践类)的要求统筹规划劳动教育特色课程建设,特别是已开设的具有较好基础的现有专业选修课、本学院教师开设的公选课等跟劳动教育相关的课程要对标一流课程建设标准积极推进,争取第三批一流课程建设申报以及劳动教育教学成果培育。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组织申报至少1-2门特色课程。

三、材料要求

各学院于1015日前将劳动教育特色课程申报表、汇总表(各一份)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教学建设与改革科,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联系人:高原,电话:83105909

 

附件:

1.徐州工程学院劳动教育特色课程汇总表

2.徐州工程学院劳动教育特色课程申报表

3.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923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劳动教育特色课程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劳动教育特色课程申报表.docx

附件3.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