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 15号)精神,现将《关于举办“2021年江苏省新任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师德、基本教育教学技能(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职业道德规范和适应教师职业的心理素养作为重点培训内容,目的在于促进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确立“立德树人”教育思想,拓展教师教学视野,接受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理念,助力新教师形成积极的职业心态和良好的职业习惯。
二、培训对象
我校近3年新进教师及其他感兴趣的老师。
三、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及课表详见附件。
四、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承担。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对达到培训要求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张晶程燕青,电话:83105269(5269)。
附件:关于举办“2021年江苏省新任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pdf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