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3-06浏览次数:264

为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网络培训中心相关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将继续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承担与所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二、培训方式

培训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进行,我校教师可参加同步直播培训、在线点播培训和网络直播讲座。同步直播培训参训地点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尝试设立主会场及其他省市分会场,如不设立,学员可在任意地点通过网络直播参加培训(具体课程见附件1)。在线点播培训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通过网络点播方式进行自主学习(具体课程见附件3)。同时,每周一至周四下午开设网络直播讲座,作为上述培训课程的补充,由参训教师自主选择收看(具体课程见附件2)。

参加上述各类培训的教师需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或微信公众平台“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enetedu)上提前注册报名,并参加培训。具体培训信息可在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三、培训程序

1.符合培训条件的教师本着专业相近、课程相近的原则提出课程培训申请。近两年参加过此项培训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2.每个学院申报培训人数不超过3各学院把审核后的《2023年上半年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课程报名表》(附件4)的纸质和电子稿(一式一份)于316周四前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中心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22)。

3.教务处把研究批准后的参训情况通知各学院。

4.参训教师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上注册报名。

5.参加培训的教师通过个人缴费的方式购买学习卡,登录网培中心网站参加培训。培训课程类别分为在线点播培训、同步直播培训和网络直播讲座,培训费600-900元/人不等,具体以网培中心网站公布为准。

、培训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参加培训的各位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培训要求进行在本学期内完成培训,务求培训实效。对达到培训要求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并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五、报销方法

培训考评合格后,教师需将网培中心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和发票一并交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中心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22),相关人员将于本学期末进行统一报销。

联系人:程燕青  电话:83105269 (5269)

附件:

附件1 同步直播培训课程表.pdf

附件2 网络直播讲座表.pdf

附件3 在线点播培训课程表.pdf

附件4:2023年上半年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课程报名表.xls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