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徐州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办法》(徐工院教评发〔2023〕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督导换届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育教学督导换届工作
1.遴选条件
能切实履行规定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要求,高质量达到考核标准,具备《徐州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办法》(徐工院教评发〔2023〕2号)第三章第六条条件。
2.遴选办法
(1)个人申请。符合选聘条件,由申请人填报《校级教育教学督导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已在专家库人员无需申请。
(2)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各二级学院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的3%。
(3)根据各学院推荐名单,组建校教育教学督导专家库,遴选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候选名单。督导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增加,也会根据专家个人情况实施动态退出机制。
(4)校督导组对候选名单进行审核、考察,确定新一届校级教育教学督导专家成员,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二、二级学院教育教学督导换届工作
1.二级学院督导换届可参照校级教育教学督导换届要求执行。
2.二级学院督导组设置组长1人,督导专家每个专业1-2人。
请各学院于5月18日前登录OA系统,进入“个人门户——办事流程——评估中心审批”,选择“评估中心材料报送单”,将《校级教育教学督导专家入库申请表》及《二级学院教育教学督导推荐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并提交。
联系人:牛妍妍;联系电话:83207313(7313)
附件: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3年5月9日